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创始人
2025-08-05 03: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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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正处于开展阶段,存在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3、公司股价、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73),此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自2025年5月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4、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凯星有限公司、正嘉有限公司、上海汇之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收购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正处于开展阶段,存在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资金筹措及偿债风险、股东收益下降的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标的公司股权的质押风险,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5、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经公司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截至2025年8月4日,公司市净率为25.85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一电气、电子及通讯一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44.88倍,市净率为3.81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有合力泰、欧菲光、同兴达、亚世光电、经纬辉开、秋田微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价及今日涨跌幅情况如下:

注:市盈率、市净率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截至2025年8月4日个股最新市盈率、市净率。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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