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减,通常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参考。关键变量是公司实际损失。
近日, 演员赵露思在微博发长文控诉经纪公司银河酷娱传媒,引发广泛关注。
赵露思提出了诸多问题,包括“骗我财务签掉分账单”“不用协商就从我工作室划走钱”。并表示“不干了。”
8月3日,银河酷娱传媒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正式声明回应赵露思控诉,声明称多年以来的合作中,从不存在任何违法或违约之行为。公司也一直在默默地承受巨大的压力并尽最大努力地减少负面影响和降低损失。并表示若赵露思对公司的工作有任何质疑,随时欢迎赵露思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天眼查App显示,天津银河酷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晓珍,注册资本约376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大鱼快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青城明观松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控制企业信息显示,该公司控制6家企业,其中5家处于存续状态。
近年来,艺人与经纪公司的解约风波并不少见,且业内普遍通过高额违约金捆绑艺人。
对于本次赵露思与公司的纠纷,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赵露思可否单方解除经纪合同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情形。
赵占领进一步分析称:“通常而言,如果经纪公司存在某些类型的违约行为,经纪合同中会约定演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时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相反,如果没有合同依据而单方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当然,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减,通常以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参考。关键变量是公司实际损失。需核算赵露思未来四年可能为公司创造的收益(如影视分成、商务代言),并扣除公司未履行的成本(如宣传投入)。”
而对于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艺人维权难等问题 ,赵占领认为,艺人弱势的根源在于结构性不平等:新人常签超长约(5-15年)、天价违约金条款及全权代理条款,且可能存在“自动续约”等条款。赵占领表示,艺人法律维权时,通常需证明经纪公司“根本违约”(如长期拖欠报酬、暴力虐待)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赵露思主张的健康迫害、财务侵权若获证据支撑(如转账记录、医疗证明),可主张合约无效。
当然,艺人与经纪公司合作的目的是相互成就,对经纪公司而言,也可以通过筛选来规避一些风险较大的艺人。
赵占领告诉记者,经纪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降低风险:缩短合约周期、设置收入分成阶梯条款;对争议艺人采取暂停资源但不解约,通过协商降低赔偿;若艺人存在私接工作等违约行为,则可依法索赔。
“对于赵露思而言,需要详细收集经纪公司违约的相关证据,如她所称的205万强制划款的银行流水、隐瞒病情强迫工作的沟通记录等等。对于经纪公司而言,尽快协商寻求各方可接受的方案,比如释放影视约但保留商务约,或设置对赌条款等。”赵占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