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武佳 马珂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8月的海南省托育消费券将于8月1日上午10点准时开抢。抢到的消费券自领券之日起3个自然日有效(含领券当日),使用时间为每日6点至20点。
8月各月龄段活动票券数量全面升级:0—12月龄档次由原先的57张调整为114张;13—24月龄档次由1417张调整为3364张;25—48月龄(不含)及以上档次由7526张调整为10000张。
8月发放时间为8月1日10点,后续每月1日10点发放(如遇调整,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用户打开“云闪付APP”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标识中进入“2025年海南省托育消费券”活动专区,根据婴幼儿的出生日期领取对应月龄档次的消费券。
如该月0—12月龄消费券名额已被抢完,用户可降档领取13—24月龄或25月龄及以上消费券,但不可升档使用。
其中,0—12月龄(即月龄≤12个月)补贴600元面值消费券,13—24月龄(即12个月<月龄≤24个月)补贴300元面值消费券,25月龄及以上(即24个月<月龄<48个月)补贴200元面值消费券。
消费券当月领取当月有效,用户获券后应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前往参与活动的托育服务机构,根据活动要求提供“婴幼儿姓名、婴幼儿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使用云闪付APP支付即可自动抵用已获取且符合条件的消费券(订单金额需大于优惠券补贴金额)。
使用规则方面,每位家长每月每个档次最多可领3张(每日每个档次限领1张),但每月每个档次仅限使用1张,且每位婴幼儿每月限用1张。婴幼儿月龄以实际核销消费券当日计算为准。如领取消费券时婴幼儿月龄属于0—12月龄,但使用消费券当日婴幼儿月龄已属于13—24月龄,则用户无法使用0—12月龄消费券,只能使用13—24月龄消费券。
该消费券在海南省内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均可使用,包括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需注意,各市县参与活动的托育机构名单实时更新,实际使用以云闪付APP活动专区展示的商户清单为准。
领取方式如下:
打开云闪付APP手机GPS定位功能,当定位为海南省内时点击“政府消费券”;
进入“2025年海南省托育消费券”专区;
进入活动页面后,点击页面中的“立即参与”进入领券页面;
在领券页面中,根据婴幼儿的出生日期领取对应月龄档次的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