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卫忠在河南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为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参考
本报郑州8月1日电(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昀芝)7月31日至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史卫忠陪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就刑事诉讼法修改涉检重要问题到河南检察机关调研。调研组先后到河南省检察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焦作市检察院以及管城回族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焦作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实地考察,与不同方面座谈,与一线办案检察官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史卫忠强调,刑事诉讼法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的基本依据,立法机关再次修改意义重大。要立足更好维护程序公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切实反映司法实践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刑事诉讼公正性的关切,为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参考,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解决当前刑事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刑事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鲜铁可、彭凤莲、方燕、司富春、李灵,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