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靖)“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近日,网上接连出现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部网安局昨日予以曝光并表示,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炮制恶性网络谣言,捏造耸人听闻的细节,误导公众认知,不仅消费了网民情绪,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发公众恐慌,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此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刑拘。
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案。经查,39岁男子黄某忠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
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案。经查,29岁男子白某某、18岁男子陈某某二人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
发布虚假“警情通报”传播“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案。经查,网民邵某豪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该虚假“警情通报”,造成谣言传播扩散,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