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如我在诉”不是口号,是每一次把当事人的不便当成自己的事。7月21日,发生在乌当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的一件事,让这句承诺有了可感可触的温度。
当天9时许,年近八旬的张大爷在家人搀扶下走进乌当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欲申请诉讼立案,却因为没有起诉状在立案窗口前犯了难。负责接待的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罗玉莹看到老人无措的表情,立即安抚老人和其家人的情绪:“老人家,您先别急,坐下慢慢说。”仔细询问后,罗玉莹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老人此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应急,约定好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老人多次催要无果,便想到法院起诉,但对如何写诉状犯了愁。
“您这种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我们有现成的起诉状示范文本,我给您打印一份,再慢慢给您解释,您照着填就行,不难。”罗玉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打开电脑调出模板。半小时后,张大爷在勾选栏里郑重打勾,材料当场受理。“原以为得跑好几趟,没想到一次就办成。”老人说。
这一幕正是乌当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
7月31日,记者在乌当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看到,一进门右手边最显眼的位置摆放了10类常见案由的示范文本供群众随用随取,同时,还在导诉台、立案窗口处放置示范文本二维码,群众动动手指就能掌上完成部分起诉状、答辩状、申请书的制作或下载。此外,窗口实行“三不两多”,即不拒收任何材料、不推诿任何咨询、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多问一句、多帮一点;对老弱病残孕群体,专设绿色通道,即到即办;对现场评价器上的“差评”,当天汇总、当天整改,同步启动内部督察。
“我们把当事人的‘不会’当成自己的‘责任’。”乌当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琛介绍,该院把《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标准化工作规范》细化为36项操作指引,纳入岗前必训、日常必查;不定期举办“如我在诉、司法为民”交流活动,立案、调解、信访岗位干警轮流登台,用案例讲理念、用数据谈改进,让“纸面制度”变“行动自觉”。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乌当区人民法院当场立案率达99.4%,群众满意率在98%以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以“如我在诉”之同理心,继续在诉讼服务的细节上提升群众的司法体验感和满意度,持续放大“如我在诉”的制度效应,让司法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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