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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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8周年之际,天津金融监管局与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 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特色金融举措“退役军人创业贷”,着力破解退役军人创业融资难题,提升其风险保障水平,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通知》在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结合天津实际,聚焦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和模式创新,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
信贷支持更精准高效: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向退役军人发放信用贷款,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进一步细化退役军人通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及自主向银行申请创业贷的流程,并对安置地非我市退役军人申请方式予以明确。
保险保障覆盖范围更广:在原有四类信贷支持对象(个人创业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中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上,将保障范围扩展至退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等群体。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多元化保险服务和公益救助。
打造专属产品“自选超市”:通过天津金融监管局自主研发的“津惠通”小程序开设“退役军人金融服务专区”,集中展示承办银行保险机构名录、产品清单以及申请条件等信息,提供便利化对接服务。
积极发挥协会作用:鼓励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积极搭建平台,探索金融服务退役军人新模式。鼓励协会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金融反诈宣传、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军创项目孵化等活动,助力提升退役军人金融素养和创业能力。
目前,综合考虑产品特色、服务能力、经营状况等因素,我市已确定首批承办银行保险机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天津市分行,以及国寿财险、太保财险的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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