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 曹亚楠
伏案翻阅一本本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卷,常常目睹孩子们因一时冲动、几句口角就卷入聚众斗殴,从而走向犯罪。“如何预防”就成了我常常思考的问题。苦口婆心地释法说理、法治宣教似乎总隔着一层薄纱,很难真正触及孩子们那颗敏感又易冲动的心。我绞尽脑汁想寻求一个能撬动他们内心深处、让他们真正“看见”法律后果的支点。
后来,一起案件触发了我的灵感,一个强烈的想法冲击着我的大脑,让孩子们自己来演绎,让他们学法懂法然后教会同龄人。这些孩子熟悉校园环境,在天然的剧场里可以尽情发挥;他们宿舍邻近、彼此熟络,愿意共同尝试。这仿佛是一次“天时地利人和”的完美契机,机会难得。那个困扰了我许久的“支点”也终于清晰浮出水面。我趁着兴奋劲儿一气呵成完成了剧本的初稿。
但是创作绝非简单的编写剧本和舞台排练,它是一次又一次心与心的碰撞。我和孩子们一次次围坐在一起,听他们讲述案发时的真实想法:那一瞬间的怒火是如何被点燃?同伴的怂恿是如何推波助澜?事后的恐惧与后悔又有多深刻?他们的反馈,像一把把钥匙,不断提升我理解此类案件的新维度。剧本因此一次次被推翻、调整,力求剥开表象,直击冲动的根源和沉重的后果。
选角更是一个“量身定制”的过程。我仔细观察每个孩子的性格特点,给他们分配角色。排练现场,汗水与泪水交织。当模拟真实打斗场景的道具碰撞在一起,敲打在演员身上,更重重地敲在每个人的心头。孩子们的表情,从最初的生涩、抵触,到渐渐沉浸,再到演出时那份近乎本能的真情流露——那是角色与自我经历交融在一起的真实反应。这个过程中,我不是单纯的“编导”,而是与他们并肩前行,一起在法律的框架下,探索情感的出口,寻找救赎的可能。我成为一个倾听者、一个引导者,一个与他们共同经历这场特殊“心灵疗愈”的伙伴。
聚光灯亮起、熄灭,又亮起。情景剧的倾情上演,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收获了领导们的肯定。对我而言,这些固然珍贵,却远不及那些无声震撼的回响。那一刻,我知道,法律的种子,连同对冲动后果的深刻认知,已悄然种进了孩子们的心田。他们不再被动等待惩罚,而是通过亲身演绎去认知、去改变。眼眸中,我看到了责任与未来的无限可能。
这场情景剧,彻底颠覆了我对“办案”二字的理解。之前,我更专注于证据链完整、法条适用准确、量刑建议精准。这场情景剧让我领悟到,办理涉未案件,在冰冷法条的背后,还有滚烫的青春与亟待引导的灵魂。我看到了预防工作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它可以是生动的、参与的、直抵人心的。
(作者单位: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