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凌剑伊
记者7月29日获悉,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官网发布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区直中心恢复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
1 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要满足以下条件: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借款人购房时已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自贷款申请日往前推算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至少正常汇缴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已按时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在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借款人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南宁市所辖城区范围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并对该套房屋拥有所有权;该套住房只办理有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仅有此条;符合区直中心对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区直中心的个贷率、资金流动性进行动态管理。当个贷率≥90%时,自次月起暂停预约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贷款继续发放。当连续6个月(含)以上月末个贷率均小于80%时,可自次月起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
2 商转公贷款业务与普通商业贷款有何区别?
举个例子:小王在2024年年初购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年限20年,本金还剩70万元未还。如继续使用商业贷款,目前利率为3.1%,月供为3917.32元,总利息240156.05元;如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按照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3.075%计算,月供为3908.52元,总利息238044.08元。两者月供差额为8.8元,总利息差额为2111.97元。
目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差不大。
3 借款人如何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实行先预约后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区直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管理部进行预约。该业务暂未在银行“就近办”服务点办理。
另外,商转公贷款额度小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结清时限不超过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时限。
特别提醒,由于每个人条件不同,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同,具体以区直中心审核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