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49,证券简称:紫光国微)于近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警示函内容,紫光国微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 - 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部分董事、监事未按要求出席股东大会,部分独立董事未做述职报告,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 - 信息披露不规范: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主体名称披露错误;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支出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年度报告中账龄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河北证监局决定对紫光国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紫光国微需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该行政监管措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紫光国微方面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要求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与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强调,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后续仍将严格依规运作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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