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SH)发布公告,近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北卡”)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学原料药磷酸特地唑胺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尖峰北卡已具备相应的生产线,本次获得化学原料药磷酸特地唑胺的《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原料药审评技术标准,可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有助于拓展子公司的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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