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文达)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31日。
《细则》共八十九条,主要内容有总则、许可审查通用要求、餐饮服务的许可审查要求、食品销售的许可审查要求、其他类食品经营的许可审查要求和附则等6个方面。
“按照审批与监管协同的原则,《细则》吸收采纳了食品经营监管方面两部国家标准的23条要求、市场监管总局4个规章或公告的6条要求,将监管方面政策文件对食品经营单位硬件配备的要求纳入许可审查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审批、监管要求的一致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细则》明确了13条相关用语含义,有助于申请人和审批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名称定义、把握相关规定要求。
据了解,《细则》根据基层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全流程电子化,推广应用电子证书;结合山东集中审批实际,要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人员参加现场核查;与营业执照的“一照多址”衔接,多个地址可分别办理许可;参考食品生产许可创新性提出,允许现场核查时只通过部分申请项目,并只对核查通过的项目发放许可,解决了申请人因申请时多勾选了项目而未通过核查,只能重新申请的问题。
此外,为提升《细则》的可操作性,山东省借鉴吸收了7个省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17条内容,如以经营面积较大的经营项目来确定主体业态;明确经营布局平面图应当标明的具体内容;以制度形式明确鼓励许可部门无偿提供证前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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