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南京阖天下文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南京阖天下文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此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波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作出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同时,江苏证监局提醒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若南京阖天下文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