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海伦市人民法院东林法庭依托“枫桥经验”,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东林法庭以“五牢记、五融合”铸魂,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解纷网络,纵向形成“村级调解站—乡镇调解中心—法庭精审”三级解纷梯次,使80%的简单纠纷在村级层面得到化解;横向建立“四所一庭”联动机制,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实现信息共享、纠纷联调。尤其注重将党支部建在解纷一线,联合村委会、林场、水库管理站成立“红色治理联盟”,打造“林水相依 法润东林”品牌。
首创“法庭+N”模式,由司法所长担任专职调解员,法官提供法律指导,形成优势互补的调解团队,构建“双向分流”协同机制,形成“全链条”解纷格局。成功化解土地承包、赡养、林地承包等纠纷70余件。构建的“村—镇—庭”三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体系,通过爱心调解室和专业化服务,使相关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至92%。“融治理”中心整合多方力量,开展“三问”活动,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法庭+乡镇政府+村委会”联动实现当庭履行,将矛盾化解在前端。
东林法庭以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实现“矛盾不上交”,以干在实处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走在前列。未来,枫桥式法庭建设还需在建设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邓育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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