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炼铁网)
问题序号三整改落实情况表
整改任务
唐山市钢铁产能居高不下,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时指出应加大钢铁产能压减力度,河北省整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压减到1亿吨左右。经核实,截至2020年年底唐山市仍有钢铁产能1.17亿吨。
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滦州市、迁安市、遵化市、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党委、人民政府,海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
持续压减钢铁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省产能产量“双控”要求。
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统筹考虑“六稳”“六保”工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去产能成果,到“十四五”末,将现有钢铁产能(以炼钢产能计)控制在1亿吨左右。
(二)严格执行国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确保新建钢铁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可降低产能置换比例情形除外)。加快产能减量置换项目建设,及时退出置换装备,严控钢铁产能总量。
(三)大力推进钢铁企业整合重组,推动金马钢铁、不锈钢(炼钢产能)等钢铁企业迁出,减少炼钢产能460万吨;加快国堂(国义)、华西、天柱等钢铁企业退城搬迁,减量产能118.8万吨,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期间,推动实施九江线材整合重组唐山德龙减量置换、东华钢铁整合春兴钢铁减量置换项目,减少产能121.5万吨。
(四)落实国家钢铁产能、产量“双控”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安排,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我市的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或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钢铁项目坚决予以停批、停建。
完成情况
(一)唐山市制定了《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督导涉钢县(市、区)、开发区落实国家、省对我市钢铁产能总量控制要求。截至目前,通过减量置换等方式,持续减少原有的炼钢产能,确保到2025年底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要求。
(二)严格执行国家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工信局严格落实国家、省钢铁产能置换相关规定,确保在新建钢铁项目建成投产前,及时关停退出置换装备。
(三)截至目前,唐山市已完成金马钢铁、唐山不锈钢(炼钢产能)外迁及华西钢铁、天柱钢铁、国义钢铁退城搬迁及九江线材整合重组唐山德龙减量置换,春兴钢铁原有厂区已关停;完成了减少钢铁产能任务。
(四)按照国家、省要求,唐山市制定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粗钢产量调控方案,对粗钢产量调控任务进行分解,2022年、2023年、2024年我市均顺利完成省分解下达我市的国家年度粗钢产量调控目标任务。
(五)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未批准建设不符合要求的钢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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