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强
“礼失而求诸野。”当历史的长河奔涌不息,那些留存于乡野间的古老规约,恰似文明长河中的珍贵遗珠。西北师范大学李清凌教授编著的《古代乡规民约精华》,系统梳理了从北宋至清代乡规民约的发展脉络,精选《吕氏乡约》《南赣乡约》《圣谕广训》等21篇经典文本,跨越时空,铺陈出一幅古代乡村治理的画卷。这些珍贵文献,既映射出古代知识分子心怀天下的担当,也深刻揭示了礼法合治思想的深厚根基与独特魅力。
一
李清凌的编选工作堪称一场深入历史肌理的“考古之旅”。他以北宋吕大钧《吕氏乡约》为开端。《吕氏乡约》倡导“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乡民勾勒出一幅互助共生的理想图景,开了乡村治理的先河。
沿着历史的脉络,本书清晰呈现乡约从民间自发自治向官方强力推行的演变轨迹。南宋时期,朱熹对《吕氏乡约》进行增删改造,弱化惩罚条款,强化理学教化色彩,使乡约与理学修身文化紧密相融。明代王阳明的《南赣乡约》则成为转折点,其官办性质、强制推行、赏罚分明的特性,让乡约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工具。吕坤的《乡甲约》更是将乡约与保甲制度深度融合,基层治理网络愈发严密。
除了核心乡约文本,书中还收录了朱熹《社仓事目》等经济互助规约,展现了古代乡村“仓约相济”的治理生态,揭示了物质基础与道德教化相辅相成的智慧。书中对每篇文本的“解释与点评”尤为精彩。例如,朱熹删减“书过行罚”条款,转为“密规之”,体现了理学仁恕之道对乡约的渗透;王阳明规定“不与会者罚银一两”,则揭示出明代乡约从劝导向管控的异化。这种文本细读与思想阐释相结合的方式,使本书具备了深刻的思想史价值,为读者呈现了一个立体、多维的古代乡约世界。
二
乡约制度的千年演进,犹如一部生动的基层社会权力变迁史,折射出中国乡村权力结构的深刻变革。在北宋,吕大钧于关中推行《吕氏乡约》,开启民间自治的实验。其自愿参与、民主管理、道德激励的特色,彰显了“躬行礼教”的精神。乡约核心聚焦道德互助,独立于官方保甲体系之外,主要功能在于移风易俗。张载赞叹说“秦俗之化,和叔有力”,足见其成效显著。
南宋至明代,乡约进入理学浸润与官民合流阶段。朱熹的增损本强化道德感化,将公开记过改为私下规劝,使乡约与理学修身传统深度契合。明代王阳明在赣南推行《南赣乡约》,标志着乡约性质从官倡民办转向官办主导。吕坤的《乡甲约》则将乡约、保甲纳入同一体系,基层控制网络愈发严密。
本书所选文本深刻揭示了中国乡村治理独特而深邃的文化基因。礼为体,法为用,《吕氏乡约》以《周礼》为渊源,将尊卑长幼之序融入患难相恤的日常实践。明代章潢行约时虽引入《大明律》,仍强调“礼法兼资”,这种道德先于惩戒的模式,使规约内化为乡民自觉,比单纯法律更具渗透力。
乡约的生命力源于精英引领与庶民参与。吕大钧兄弟以“关学领袖”身份躬行示范,王阳明、吕坤等“大吏鸿儒”凭学识威望推动乡约落地生根。
成功的乡约在自治诉求与国家秩序间寻求平衡。朱熹删罚款条款避“法律制裁”之嫌,吕坤虽融保甲入约却仍“以敦教化为主”,皆试图维系道德自治空间。
三
李清凌对文本的评点,隐含着对乡村治理的深切观照。在当代乡村,传统乡约智慧依然熠熠生辉。
宋代“直月轮值”“共议更易”的机制,对克服村规民约形式化难题具有借鉴意义;清代“约律合编”的失败警示机械捆绑之弊;明代社仓乡约联动经验则表明,经济保障与道德规范协同,方能形成可持续治理。
乡约的千年兴衰有力证明:有效的乡村治理必须尊重“礼生于俗”的自然机理,在法治框架下释放道德自律的能量。梁漱溟曾言,乡约本质是“人生向上之意”的集体唤醒,这一精神火种,在今日仍是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
《古代乡规民约精华》的价值,不仅在于保存了21篇珍贵文本,更在于梳理了乡约制度发展演变的历史脉络。这些泛黄纸页中的智慧,尤其是对道德的尊重与责任的强调,依然闪耀着穿越时代的光芒。
(《古代乡规民约精华》,李清凌编著,甘肃教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