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回购注销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资事项并通知债权人。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德明利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注销议案。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离职员工,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登记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6股。回购价格按13.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回购价款约21,958.56元(尚未计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样因1名离职员工,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登记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股。回购价格按31.9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算,回购价款约67,095.00元(尚未计利息),资金也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两项共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3,756股。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6,890,028元减少至226,886,272元,总股本由226,890,028股减少至226,886,272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且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债权人相关信息
此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回购注销事项也将按法定程序推进。
债权人申报方式多样,可采用信函、邮件或现场递交。申报时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 - 12:00;14:00 - 17:00),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一代产业园1栋2401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是于海燕、李格格,联系电话0755 - 2357 9117。申报时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和自然人申报还需按要求携带其他相关文件。同时,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传真或邮件申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德明利表示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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