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天乙报道 为深入落实辽宁省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及铁岭市2025年第3号林长令要求,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主动作为、精心部署,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当地自然生态安全。7月22日,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大队、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银州分局、银州区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及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银州区白塔花鸟鱼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经全面细致检查,此次行动未发现野生动物违法交易情况。
执法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与自觉性。自今年年初以来,铁岭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已在全市范围内累计开展19次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车辆28台次,对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山林进行巡查,检查农贸市场、驯养繁殖等经营场所31处。截至目前,已成功收缴并放生野生鸟类62只,没收销毁禁猎工具打笼3个、鸟笼46个。
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开展,对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当地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与生态平衡,为铁岭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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