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22日,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下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日喀则分公司”)收到罚单,违法行为类型为“逃避缴纳税款”,决定书文号是日税稽罚202512。
违法事实内容显示,中交隧道工程局日喀则分公司存在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经查发现,该单位于2018年从庆辉在内的5家单位处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624张,发票金额为112770763.38元,税额138994.15。依据相关规定,中交隧道工程局日喀则分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稽查局一是对该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二是决定对其违法行为处少缴环境保护税款13.26911万元50%的罚款6.634555万元。以上合计罚款56.63455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其母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由中交一公局集团全资持股。中交隧道工程局官网介绍,公司是以轨道、铁路、公路、城市产品为主业的综合性实体公司,业务遍及亚洲、非洲多个国家、地区,覆盖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建并运营了肯尼亚蒙内铁路,参建了南京扬子江隧道、南京和燕路过江通道等地下工程,京沪高铁、哈大高铁、沪昆高铁等国家重点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中交隧道工程局在今年新增两条被执行信息,其于5月20日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2209778元,案号(2025)闽0104执恢555号;其又于7月2日被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255028元,案号(2025)闽0304执2284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负责人为杨胜。其母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3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友,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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