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构建“刑责惩戒+生态修复”双轨机制,破解“人坐牢、地荒芜”困局。辖区丰林县法院在面对被告人提出生态修复请求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联合多部门通过实地勘察、科学测算,定制补植方案,实现了“惩戒”与“再生”的双向奔赴,这得益于“司法链+生态链+责任链”三链融合模式,让判决书“长”出森林。
伊春市两级法院着力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司法保护体系,打造“补植复绿恢复青山”司法护绿品牌,建立生态损失量化模型,使“绿水青山”可评估、可赔偿,在林海间实现了恢复性司法的创新实践。
(张明宇 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