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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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休息时间工作获赔加班费9万#【湖北一女子休息时间用微信处理工作 获赔加班费9万元】#休息时间用微信处理工作获赔9万元# 2021年,李女士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期间,李女士经常在休息时间收到公司高层领导发来的微信消息,包括回复工作指令、修改方案等,李女士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应的工作。2023年下半年,因公司业务调整,李女士与该公司就离职一事进行协商。李女士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共计12万元,因协商未果,李女士将某公司诉至法院。法庭上,公司辩称,李女士从入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未提出加班申请,其主管领导也从未安排过加班。李女士则认为,公司未实际履行审批手续并不影响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这一事实的存在。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的劳动合同施行的是标准工时制,但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有利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相关问题,处理工作事项的时长应当认定为加班时长。经核算,法院判决公司向李女士支付2021年至2023年加班费9万元。该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本案承办法官表示:“当更多劳动者敢于直接对不合理要求说‘不’,当用人单位懂得自我约束,职场氛围才会更加健康、和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