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韦薇 通讯员莫莉莎 吴平
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西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以来,共办理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案件224件,通过办案督促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700余处。
发布会还发布了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残疾人劳动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社会服务等方面。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东兴市检察院督促规范客运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东兴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东兴市某客运站门前的无障碍通道被占用,车站内未开设专门的无障碍服务售票窗口,“老幼病残孕”等候区域仅设立两个专座,且专座文字标识不显著,部分文字模糊不清,严重影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6月初,东兴市检察院借“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排查东兴市无障碍设施,发现某汽车客运站存在建设不规范、缺失问题,影响特殊群体出行安全。2024年8月8日和2024年9月4日,办案人员两度走访该客运站,核查公益设施受损情况。
2024年9月6日,东兴市检察院向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按标准整改问题客运站,加强辖区无障碍环境监管,保障特殊群体出行及社会参与权益,维护公共利益。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收到建议后,迅速开会研究,联合东兴镇政府现场整改:劝离占用无障碍通道商贩,增设无障碍服务窗口、标识,在“老弱病残孕”等候区域增加专座并贴标识。
2024年11月15日,东兴市检察院“回头看”,确认问题设施完成升级、缺失设施补齐,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获保障。
案例二: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督促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4年以来,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20家用人单位存在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导致国有财产流失,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3月,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活动中发现线索,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在职职工30人(不含)以上且残疾人安置比例低于1.5%的企业名单,与税收、财政、残联等部门的残保金缴纳名单进行数据比对,筛选出疑似应缴未缴企业名单。经实地走访核实,查明20家用人单位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计487863.88元。
2024年7月5日,右江区检察院向右江区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核算征缴某发展集团、某投资公司等用人单位欠缴的残保金。同时,加强与财政、残联的信息对接与协作,加大数据筛查力度,保障残保金全面及时入库;强化税收宣传,提升纳税人法规知晓度与遵从度。
收到建议后,右江区税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针对问题梳理漏缴金额、制定收缴措施,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开展缴费提醒与催缴,最终完成右江区检察建议指出的487863.88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