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冬女士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单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97,556,497.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完成,募集资金均已到账,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角度考虑,公司对组织管理架构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进行调整,Subhash Deshmukh先生和Schubert S. Chu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的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5.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Subhash Deshmukh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Schubert S. Chu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元巍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单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95,5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2,497,48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614,665.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2,867,334.9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3日出具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5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2,867,334.94元,低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97,556,497.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95,5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2,497,48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4,614,665.0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2,867,334.9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3日出具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5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342,867,334.94元,低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经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屹唐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制造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023年9月建成投产。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项目主要围绕募投项目展开,成功研发了多款技术领先的新型集成电路设备,其中部分设备已经过客户验证并获得重复订单。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42,867,334.94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042,867,334.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54,614,665.0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4,689,162.54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54,689,162.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综上,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2,097,556,497.48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4315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97,556,497.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4315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屹唐股份截至2025年7月1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56.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3日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465号《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95,556.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66,000.00万股变更为295,556.00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已上市)”。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29 证券简称:屹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唐股份”或“公司”)从长期战略发展的角度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Subhash Deshmukh、Schubert S. Chu的职务进行调整,本次职务调整后,Subhash Deshmukh先生、Schubert S. Chu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Mattson Technology, Inc.任职。
● 综合考虑相关人员未来对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对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现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因Schubert S. Chu先生职务调整,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同时,公司新增认定中国产品助理副总裁范强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投入,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培养了具有协同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进度。
●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并支持公司未来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推动公司多产品系列布局的战略实现。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副总经理(副总裁)的情况
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角度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组织管理架构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进行调整,同意对Subhash Deshmukh先生和Schubert S. Chu先生的职务进行调整,本次职务调整后,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Mattson Technology, Inc.任职,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职务调整后,上述人员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Schubert S. Chu先生职务调整,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其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Mattson Technology, Inc.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Schubert S. Chu,男,1973年出生,1991年9月至1999年5月,就读于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机械工程专业,取得理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1999年至2007年,任应用材料多个技术与支持岗位;2007年至2012年,任应用材料产品管理总监;2012年至2017年,任应用材料EPI产品总监;2017年至2021年1月,任应用材料EPI产品部门副总裁兼业务发展副总裁;2021年1月至本次职务调整前,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2、参与研发情况
Schubert S. Chu先生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Mattson Technology, Inc.与Schubert S. Chu签署了《专有信息和职务发明创造转让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三)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综合考虑相关人员未来对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对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范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范强,男,1977年出生,1996年至2000年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就读于国家发展研究院北大国际MBA(BiMBA),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年至2021年,历任泛林半导体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工艺工程师、主任工艺工程师和高级工艺经理等职务;2021年至今,任公司中国产品研发事业部等离子体产品技术部中国产品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义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3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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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干法去胶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和干法刻蚀设备。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投入,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培养了具有协同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47人、288人和349人,占当期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25.49%、26.57%和29.28%,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员结构优化,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充分支持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和创新,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进度。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并支持公司未来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推动公司多产品系列布局的战略实现。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及研发工作均有序开展。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持续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并在全球半导体市场充分参与竞争的重要保障,公司在未来的业务发展中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Subhash Deshmukh先生和Schubert S. Chu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角度考虑进行的管理层调整,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进度。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高效推进,并支持公司未来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推动公司多产品系列布局的战略实现。
特此公告。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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