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微讯江苏
住宅事关千家万户,设计质量决定建筑品质。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住宅品质,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新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江苏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与国家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项目规范》等最新要求衔接,此次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相应的技术条款进行了再完善、再优化、再提升,修订、新增了不少内容,亮点频频。
室内层高标准上调
关于层高,此前文件要求的是普通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0m,不高于3.00m。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及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高于3.60m。
《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m,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m,四层以上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m(局部挑高除外);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m。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0m,且局部净高低于2.60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此前文件要求为卧室、起居室(厅)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上调0.1m)
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细节
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无障碍通行及居住需求,《征求意见稿》修订、增设了不少有关无障碍的要求。比如,要求住区内应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无障碍机动车位不应少于总车位数的1%。无障碍机动车位宜位于住宅地上地下门厅附近。宜根据条件设置子母车位或较大车位(宽度不小于2.6m,长度不小于5.5m)。机动车停车库(场)应100%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
厨房门和卫生间门应预留无障碍改造条件。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不超过33m的住宅建筑,当公共电梯仅为1户服务时,应满足无障碍电梯要求,无障碍电梯轿厢尺寸不应小于1.10m×1.40m(宽×深)。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住宅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相关要求建设社区配套服务设施,满足全龄使用和无障碍居住生活需求,促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营造舒适宜居、智慧便捷、全龄友好、健康活力的居住社区。
住宅宜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
鼓励采用装配化装修方式推动装修产业化发展,鼓励结合项目定位提供多样化、高品质装修,提升居住体验,《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设计应积极推广成品住房技术,宜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成品住房室内装修应与建筑、结构、设备一体化协同设计,同步施工,鼓励提供多样化、高品质装修方案。
对室内装修材料甲醛释放量提出要求
《征求意见稿》提出,装饰装修材料甲醛释放量不应低于《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GB/T 39600中E0级,有条件时宜达到ENF级。住宅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系物、TVOC 浓度均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和江苏省的《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的规定限值。
提升地库与架空层品质
地下车库的设计优化,已成为提升项目整体品质不可或缺的一环。为给住户提供高品质的停车和入户体验。《征求意见稿》新增条文,要求地下车库应进行深化设计,对建筑、结构、机电、装修等各专业进行协同设计。同时,提高了车库区域的照度标准值,要求地下机动车库行车道照度不应小于100Lx,停车位照度不应小于75Lx,灯具采用微波感应、红外感应、智能灯控等控制技术,当有车、人活动时,照明灯具应按顺序全功率开启。住宅门厅照度不应小于200Lx。
《征求意见稿》还鼓励设置空间开敞、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层作为休闲、健身、娱乐、学习、绿化等公共空间使用,架空层应与住区景观一体化设计,打造室内外融合的公共空间。要求架空层应根据功能设置要求进行整体装修设计,并同步交付使用。
高层住宅在建筑外墙上应设置消防救援口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高层住宅消防要求,高层住宅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并应符合规定:自三层起每层应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设置消防救援口;消防救援口可设在公共区域或套内,设在公共区域时每层不应少于2个,设在套内时每户不应少于1个; 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消防救援口应设置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
增加对电动车的安全监管
《征求意见稿》增加对电动车的安全监管措施,提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宜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设施。电梯轿厢内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设施,宜具备电动车识别功能。
住区应配置数字家庭基础设施
《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不少智慧住区和为未来发展考虑的内容。
比如,鼓励在住区规划布局时预留无人航空器(无人机)起降场、配送接收点等低空物流配送所需的基础设施空间和物理条件。厨房应预留直饮水、洗碗机、蒸箱、厨余垃圾处理器、水浸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安装空间,同步设置与设备匹配的给水接口、排水点位及电源插座。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区应配置数字家庭基础设施,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居住体验。数字家庭基础设施设计应包含住区智能化设计和智慧家居设计。
数字家庭应具有居民线上获得社会化服务的功能。居民可通过智能交互终端线上获取家政、医疗护理、快递收寄等社会化服务及自然灾害预警等公共信息。数字家庭应具有居民线上申办政务服务的功能。居民可通过智能交互终端,联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获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