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广州7月24日电(记者孟盈如)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广东发布《广东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2025 版)》,从八个方面,提出倡导性条款和禁止性条款:
一是完善考评激励机制。银行机构在制定考评机制过程中,应规范设置考评指标,并充分体现监管要求;
二是坚持理性定价。银行机构应自觉维护存款利率自律机制,遵循风险定价原则科学确定贷款利率,依法依规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三是严格管理返佣返利。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经营实际支付费用,不通过高额返佣返利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
四是公平开展市场交易。银行机构应充分尊重和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不滥用市场优势地位;
五是规范宣传营销。银行机构应加强金融知识和反诈宣传,不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或欺骗金融消费者;
六是避免盲目竞逐市场。鼓励银行机构落实银团贷款、联合授信机制,避免过度追逐热点领域。同时,强化风险审查,不诱导消费者过度负债;
七是规范中介合作。明确银行机构应依法依规与中介开展合作。同时,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及时识别和阻断异常交易,抵制非法中介活动;
八是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明确银行机构应提高数据质量,不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实现虚增存贷款规模等目的。
与此同时,广东发布《广东保险业防止“内卷式”竞争自律公约》。明确保险公司应抵制恶性价格战,不滥用渠道手续费、不向渠道支付超额佣金,不虚列费用违规套利,不恶意竞标,不在政府项目中打价格战等基本要求;提出不虚假宣传,不销售误导等针对性要求;考核机制和人员管理方面,明确了杜绝不合理的业务增速及考核标准、抵制“恶意挖角”等具体内容;要求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差异化核心竞争优势,避免无序内卷。
编辑:刘润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