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编者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通知,在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等6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职工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前期积极借鉴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安全代表制度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立足国情实际,指导山东省烟台市开展工会安全代表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工会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能够有效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形成政府监管有力、企业责任落实、员工积极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为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本报自今日起开设专栏,将陆续推出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安全代表制度的实践文章,介绍这些国家安全代表制度的起源、推进过程、运行方式和借鉴意义等,以飨读者。
一场国家悲剧催生的安全革命
1966年10月21日上午,英国威尔士小镇阿伯范发生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悲剧。一座煤矸石山突然坍塌,黑色的废料如洪水般冲向山下的小学校,144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其中116个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这场灾难深深震撼了整个英国社会,人们开始质疑: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惨剧重演?
紧接着,1974年6月1日,位于林肯郡的弗利克斯伯勒化工厂发生巨大爆炸,28名工人当场死亡,数百人受伤。这两场工业灾难让英国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工业的复杂需求,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
在这样的背景下,英国政府成立了由罗本斯勋爵领导的安全健康委员会。1972年,委员会发布了著名的《罗本斯报告》,这份报告不仅深刻分析了英国工业安全的严重问题,更提出了一个革命性的理念:让工人真正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触目惊心的安全现状
《罗本斯报告》披露的数据让人震惊。仅在1970年,英国工作场所就发生了985起死亡事故和471761起重伤事故。这意味着平均每天有近3名工人在工作中失去生命,超过1200名工人遭受重伤。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破碎的家庭和巨大的社会损失。
更严重的是,当时英国的职业安全法规多达500多项,但这些繁琐复杂的规定不仅执行困难,效果也有限。传统“自上而下”管理模式让远离生产一线的管理者和监管者难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而真正了解现场情况、最容易发现安全问题的一线工人却没有参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渠道。
工会力量的崛起
20世纪60至70年代,英国工会会员人数从1960年的约940万人激增到1979年的约1300万人,占到劳动力人口的一半以上。强大的工会不仅为工人争取到了更好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也开始更多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健康问题。
1974年的煤矿工人大罢工中,改善矿井安全条件就是工人们的重要诉求之一。工会组织拥有丰富的劳动保护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强大的组织能力,这为建立有效的安全代表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划时代的法律突破
基于《罗本斯报告》的建议,英国在1974年颁布了《工作健康与安全法》,这部法律确立了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理念:雇主承担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但必须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充分协商。
1977年,英国进一步出台了《安全代表和安全委员会条例》,详细规定了安全代表的产生方式、职责权利和工作程序。这个制度首先建立了工会主导的委任制。只有被政府认可的工会才能委任安全代表,这个看似限制性的规定实际上确保了代表能够获得工会几十年来积累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强大资源支持。工会不仅了解各种安全法规,还掌握着大量的事故案例、预防措施和最佳实践,这些都是个人代表难以获得的宝贵资源。
这个制度赋予了安全代表前所未有的强大法定权利。安全代表有权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工作场所检查,这意味着每年至少要进行四次深入细致的安全巡查。他们可以调查任何事故和安全投诉,不受雇主限制;可以查阅包括风险评估报告、事故记录、健康监测数据在内的所有相关安全文件;有权要求雇主提供任何与安全相关的信息;甚至可以强制雇主建立安全委员会,让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在培训保障方面,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为安全代表提供带薪培训时间,承担所有培训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理的培训要求。这意味着安全代表可以在工作时间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学习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而不用担心工资损失或雇主阻挠。
最重要的是,法律为安全代表提供了严格的保护。任何因履行安全代表职责而受到的降职、调岗、减薪、解雇等不公平待遇,代表都可以向就业法庭申诉并获得相应赔偿。这个“保护伞”让安全代表能够放心大胆地履行职责,不必担心因指出安全问题而遭到报复。
制度运行的实际效果
英国的安全代表制度实施50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最直观的成果体现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上。从制度建立初期到现在,英国工作场所死亡人数从每年近千人降至100多人,实现显著的安全改善。这意味着每年有数百个家庭免于遭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这是任何经济指标都无法衡量的巨大价值。
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根据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指导文件《工作场所员工参与健康安全:所有工作场所的良好实践》的研究结果,员工能够参与安全决策的工作场所,事故率仅为14%,而员工无法参与安全决策的工作场所事故率高达26%,几乎高出一倍。这个对比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工人参与的价值。这些数字背后反映的是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更少的工伤赔偿、更低的保险费用、更高的生产效率、更少的停工损失。
工人参与度的提高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HSE的官方研究显示,在安全氛围良好的工作场所,77%的员工感到被鼓励提出安全问题,而在安全氛围较差的工作场所,这一比例仅为20%。这种参与度的差异直接影响到安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同样根据HSE的数据,有员工参与的工作场所,工人对各种工作风险的认知度达到62%,而无员工参与的工作场所仅为28%。认知度的提高意味着潜在危险能够被更早发现,预防措施能够更及时实施。
更重要的是,安全代表制度促进了知识的有效共享和传播。HSE的研究表明,在员工总是被咨询的工作场所,对常见风险如滑倒、绊倒等的控制措施有效率达到76%,而很少或从不咨询员工的工作场所,这一比例仅为40%。这说明当一线工人的经验和智慧被充分调动起来时,安全管理的效果会显著提升。
□宫轲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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