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象文娱
【#媒体评拒绝offer遭威胁暴露招聘霸权#】#拒绝offer遭威胁已踩法律红线#近日,南京一应届生因拒绝某公司offer,遭HR以“无契约精神”威胁业内封杀,引发热议。法律早已明确,在未签合同前,offer只是“邀请”,可不是卖身契。企业发offer相当于“发出邀请”,求职者拒绝则属于“不接受邀请”,双方根本未建立契约关系。应届生因薪资发放晚、通勤远等合理考量拒绝offer,本是求职市场的正常选择。HR强扣“失信”帽子,既错用法律概念,更暴露专业素养缺失。
HR威胁“封杀”已踩法律红线。若HR真在行业群散布求职者“不诚信”,不仅侵犯他人名誉权,更直接践踏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部分企业幻想用“黑名单”操控求职者,本质是将招聘权异化为职场霸凌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