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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中心北京工作部记者/刘辛
7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介绍,经党中央批准,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正式启动。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在12月18日这一天启动封关运作,具有重要象征意义,也是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王昌林介绍,2020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5年多来,在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国家发改委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探索,推出了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创新举措,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随着这些政策制度的实施,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蹄疾步稳、蓬勃兴起,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也为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王昌林表示,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封关是指,将海南岛全岛建成一个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
“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
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所以说,封关不是封岛,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封关后海南与国际的联系将更加便捷,这对于加快吸引全球优质要素集聚,促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开路,具有重要意义。” 王昌林表示。
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
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一线”进口的“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将由21%提高至74%,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以免进口税收流通,加工增值达到30%的可免关税销往内地。
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在“一线”进口方向,对全国现有的部分禁止、限制类进口货物作出开放性安排。
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以岛内现有8个对外开放口岸作为“一线”口岸,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径予放行;设置运行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等10个“二线口岸”,对进入内地的货物创新采取多种便捷通行举措。
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对“零关税”货物、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等实行低干预、高效率的精准监管,保障各项开放政策平稳落地。有关政策文件将陆续对外公布,并于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王昌林表示,接下来几个月的时间,将抓紧做好后续准备工作,帮助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封关政策、开展相关业务测试。
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开放发展新阶段的开始,也是一项长期持续推进的任务。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封关为契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并根据海南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开放度,持续完善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