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公司”“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50,213,544.00股。本公司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4,074,07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3元。截至2023年9月5日止,飞龙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79,999,999.22元(大写:人民币柒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贰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55,485.24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万伍仟肆佰捌拾伍元贰角肆分),飞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大写:人民币柒亿陆仟捌佰柒拾肆万肆仟伍佰壹拾叁元玖角捌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4,074,074.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肆佰零柒万肆仟零柒拾肆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94,670,439.98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仟肆佰陆拾柒万零肆佰叁拾玖元玖角捌分)。
截至2023年9月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年9月6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3,744,017.5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合计134,441,257.26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564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1,708,797.21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中金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1,708,797.21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其中,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2,877,886.2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3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将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成立新的子公司专注民用领域产品生产。2025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逸科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航逸科技将聚焦服务器液冷、数据中心(IDC)液冷、人工智能、机器人、充电桩、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持续深化热管理技术的跨行业应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锋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上午9:00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5名董事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赵书峰及独立董事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2亿元,同比减少8.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增长14.49%。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9)登载于2025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编写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5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0)。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5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以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递送、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投票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理财产品等)。
2、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其实际收益可能不达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保值增值,进而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其实际收益可能不达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该事项预期可提升资金效益,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制度和规定,在确保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获取投资收益,进而提升业绩水平,增强股东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