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创始人
2025-07-23 02: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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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990号)。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3元/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0.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战略配售无需回拨),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20.65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80.25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0,309.56293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40.4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80.2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520.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26333072%,申购倍数为4,418.26725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缴款环节,并于2025年7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5年7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海通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2025年7月16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7月25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5年7月2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4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2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其余4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2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8,132,160万股。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296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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