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3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
并成立有关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并成立有关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新加坡新设立投资公司,并由投资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6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人民币9.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过中国国内境外投资管理机构备案、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Yuneng International (SGP) Development PTE. LTD.(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2、注册地:新加坡
3、经营范围:经营对外投资及相关业务(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Yuneng International (SGP) Development PTE. LTD.100%的股权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裕能国际(马来西亚)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2、注册地:马来西亚森美兰州芙蓉市
3、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运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厂、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以登记机关的核准文件为准)
4、股权结构:Yuneng International (SGP) Development PTE. LTD.持有裕能国际(马来西亚)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9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
2、项目选址:马来西亚
3、项目总投资额:约5.6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人民币9.5亿元
4、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期:拿到相关审批手续后,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项目建设规模:具体用地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产业的蓬勃发展,全球新能源市场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经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充分的市场竞争,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技术路线之一,其性价比优势逐渐凸显,国内市场需求近几年均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海外市场的增长势头迅猛。
近年来,马来西亚及周边多个东盟国家相继公布了积极的能源转型目标,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新能源汽车普及,继而带动当地储能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马来西亚作为东盟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凭借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贸易优势,为国际业务拓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公司本次项目投资,可以更好服务于东盟等地区的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商,将一定程度上降低国际贸易摩擦风险,有助于实现产能规模的扩大,提升公司产品的全球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公司本次项目投资顺应了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投资建设及审批风险
本项目相关的投资主体及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本次投资事项尚需通过国内、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鉴于上述审批程序尚未完成,且审批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事项的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
马来西亚及东盟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国际贸易的整体环境、上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以及下游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需求规模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等因素会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产生影响。若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海外市场竞争趋于激烈,本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延期、预期收益不达目标的风险。
3、海外运营与管理风险
马来西亚与中国在法律体系、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使得本投资项目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海外运营与管理的风险。
4、汇率风险
由于本投资项目涉及境外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及财务核算需通过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5-038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怡皓先生因事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赵怀球先生、汪咏梅女士、钟超凡先生和戴静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并成立有关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新加坡新设立投资公司,并由投资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6亿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人民币9.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马来西亚投资并成立有关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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