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称18亿美元出境合法性值得注意#【娃哈哈离岸家族信托迷局:#为何第三方可以从信托中提款#? “股权信托”门道多】近日,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馥莉被自称是其“同父异母弟妹”的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起诉,本周该事件继续发酵,也再度引发各界对离岸家族信托的关注。
起诉的原因是,父亲宗庆后生前承诺为其设立的家族信托所控股SPV公司,在汇丰银行账户内设立总计交付2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50亿元)的离岸信托权益,2024年初,该账户余额约18亿美元,尚差3亿美元到位,但在2024年5月,宗馥莉指令从账户里转走1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88万元)。于是,三人向香港法院起诉阻止宗馥莉处置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为何第三方可以从信托中提款?提款人又是什么角色?
公开信息显示,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为本案第二被告,BVI金融服务委员会(FSC) 某注册代理机构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查询上述公司信息显示,宗馥莉为该BVI公司的董事。
第一财经此前报道,京华世家家族办公室董事长聂俊峰认为,娃哈哈创始人的相关离岸信托很有可能是股权信托,而家族信托的主体信托财产可能是委托人设立的BVI等离岸公司的股权,这类公司的实质是信托的SPV(特殊目的实体)。问题在于,如果SPV公司董事仍由委托人或其家族“年长子女”某一人担任,或账户操作权还在该董事手中,那么在信托未规定具体“代位”机制的情形下,就会导致资金被授权代理人支取,但可能违背委托人信托目的的情况。
此外,宗氏离岸家族信托的资金来源也引发关注。某家族信托从业者对记者提及,18亿美元资金出境的合法合规问题值得注意。
有观点提出,该信托中有18亿美元现金,如果设立的是股权信托,为什么会出现现金? 有一种可能在于,信托委托人实际控制的境外公司主体本身产生投资收益或分红收益,并通过交付信托注入SPV公司形成现金。另一种可能是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角色既是离岸家族信托SPV公司,同时也是“宗氏娃哈哈系”的境外分红与投资收益的汇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