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近日发布诉讼事项公告,其中原路支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郑州金威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光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崔红旗、李伟、李玲玲六方。目前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2021年8月2日,郑州银行中原路支行与郑州金威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提供11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按月付息。同日,该行与其余五被告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相关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后,被告一未如约还本付息,各保证人也未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该行提起诉讼。
郑州银行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11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等,支付律师费;判令其余五被告对被告一相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全体被告承担。
值得关注的是,郑州银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该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除已披露诉讼事项外,该行(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该行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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