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7月2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根据公告内容,依据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02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悬赏公告,执行标的为313075819.46元及利息,悬赏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0日止)。
举报人提供无锡中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已发现的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可根据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来源|人民网江苏综合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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