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 凯
苏丹红、吊白块、三聚氰胺、福尔马林……提起“食品添加剂”,给人的印象往往是负面的。原因之一是不少人对食品添加剂认知的偏差和信息不对称,认为食品只要有添加剂,不管是什么防腐剂、漂白剂、增稠剂、增味剂、营养剂、食用香料等都是有害的;其二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尽管有严格规定,仍存在“滥用”现象,即超范围使用和超限量使用,致使老百姓谈起“食品添加剂”顿生安全疑虑。
实际上,一些食品在加工、生产中可以合理、规范使用添加剂,且必须使用添加剂,食品才能延长储存时间、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比如面包、蛋糕、酱腌菜、罐头、饮料等常吃的食品,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使用标准。
不久前“出炉”的新版食品添加剂分为23大类,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食品用香料等。新标准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新增个别甜味剂使用时的总量控制要求等。对于罐头类食品、食醋、果蔬汁(浆)、蒸馏酒等禁用的食品添加剂都作了明确规定。
新标准的实施,不仅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倒逼企业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还能激发企业主动开展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改进和提升,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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