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家庭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如何把握起诉标准?”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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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一场别开生面的“基层问诊”拉开帷幕——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厅局的主办检察官,与近15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面对面,就基层一线的履职办案难题现场交流。
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第2期基层院检察长班)的“压轴”课程。此次培训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重培养和提升基层院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那么,基层院检察长关注什么?又有哪些新思考?
守好“灶台”,狠抓案件办理
“‘小案’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要综合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充分考量风土人情、当事人具体情况等,做好释法说理,从源头减少信访风险。”
“醉驾电动车的犯罪,首先要对行为人驾驶的车辆进行准确认定,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分,可以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符合标准的属于非机动车,不符合的通常被认定为机动车。”
“农民工劳资纠纷,检察机关可依职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但不能开展‘支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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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现场,来自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与公益诉讼检察厅的4位主办检察官一一回应基层院检察长提出的问题,既有具体案件讲解,又有类案办理分析。
公益诉讼是提问频率较高的问题之一,包括生态公益损毁鉴定方式、整改效果评估、新增领域公益受损标准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官分别予以明确,并强调以“可诉性”作为重要标准,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的边界,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案源少,办案检察官多为一身兼办两个检察业务,甚至多个业务,专业能力提升受局限,如何拓展案源,又如何以案练兵?答疑现场也给出了方向:“在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非诉执行以及行刑反向衔接等领域,基层检察院具有执法司法‘最后一公里’的优势,大有可为空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案件的证据之一,但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要结合案件的全部证据,作出实质认定。”“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要在于搭建平台,可以主持双方自愿和解。”……下课时已近中午,多位基层院检察长在教室门口“堵门式”提问,几位“检察官老师”依旧耐心解题。
大家边走边讨论,基层院检察长们表示:“这次是坐堂问诊,没有课件、没有穿靴戴帽,只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每一个环节的实务干货,为基层办案困惑给出了答案,更为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思路。”
建好“平台”,严抓管理效能
2024年以来,最高检部署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同时,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各位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分享着本院近一年来的变化,例如有的今年以来案件审结率大幅度提升,案件结构比更趋合理;有的在典型案例打造、品牌打造方面取得新突破,助力社会治理更深入。
河南省长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彦涛说,干警改变了“盯着数据干”“围着排名转”的惯性思维,更注重履职全面性、充分性和规范性,不仅关注办案质效,更关注类案问题系统治理。党组一班人的工作重心也从数据分析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质效分析研判上来。
这次培训聚焦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开设的专门课程和主题研讨,让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玮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她表示,“三个管理”好比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但“素质教育”不等于“躺平”,而是要有更高质量的管理,需持续花大力气实现检察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为高质效履职建好“平台”,提供保障。
基层院检察长这次“进京”也给最高检“出题目”、讲建议。有的反映基础薄弱,有效的办案力量不足,管理理念、手段、能力跟不上;有的反映受限于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数字检察运用水平差异大,建议加强对已成熟的数智办案、数智管理模式的推广;还有的建议加快构建“四大检察”高质效规范办案体系,为基层履职办案实践提供有效操作标准。
拓宽“看台”,抓实队伍建设
“干部不是不想开会,而是不想开跟自己关系不大的会,这样的会能不开则不开。”
“减负不是减质量、降标准,而是工作标准和要求更高了,反而更受干部欢迎,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把有限精力心无旁骛地放在履职办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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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基层怎么看,怎么办?基层院检察长们分享自己的心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陈晶晶认为,精简冗余事务、优化工作流程,有效释放了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精气神和活力,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没有文山会海,取而代之的是法庭辩论、技能比拼与分享等,让我们这个平均年龄36岁的‘年轻态’基层检察院焕发出蓬勃朝气。”陈晶晶介绍说,该院今年以来深层次监督案件量显著攀升。
“基层员额少,好不容易培养的检察官要么‘出去了’,要么‘上去了’。”“队伍年龄结构断层明显,中坚力量‘青黄不接’。”……如何高质效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同样是基层院检察长们最关心的。
在湖北省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胜看来,把“用人”文章答好,便打下了队伍建设的“半壁江山”。洪湖市检察院将这个抓手放在了党建赋能上:该院将党支部建在业务条线上,打造“红润洪检”党建品牌,开展建强党员队伍、检察队伍“两支队伍”和创品牌、创经验、创典型“三创”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轮驱动、双向赋能,既为干部搭建锤炼本领的“实践舞台”,又为基层检察院建设构筑示范引领的“全景看台”,引发大家共鸣。
“我们将把此次所学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实践,夯实法治根基,共绘基层检察事业的‘千里江山图’。”此次为期6天的“头雁”培训画上句号,参训的基层院检察长们踏上归程,散作九州的法治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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