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7日,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成置地”)与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签署《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补偿协议》(编号:海综事务-协议-2025-0014,以下简称“协议”),约定西北旺新村D1地块进行收回移交,并根据德成置地投入成本情况予以清算补偿。德成置地于2001年起实施开发北京海淀区西北旺新村项目,西北旺新村项目为北京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政策项目,项目开发至今主要剩余前述D1地块移交、D2、D3地块安置房建设、A3地块写字楼运营销售。
一、德成置地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4200XY
成立时间:2001-05-1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13层
法定代表人:栾京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整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德成置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持有德成置地20%股权,并通过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9%)持有其78%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BJNX31C
成立时间:2024-02-0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1层11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承担海淀区规划编制与实施,土地储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资产统计、保护修复,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测绘地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分局机关政务服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D1地块位于西北旺镇后厂村路西段南侧。南起规划西北旺镇六号路,北至东北旺北路(后厂村路),西起规划西北旺镇中路,东至规划西北旺镇二号路。总用地面积约6.4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公共绿地(最终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三)清算补偿费及支付情况
1、D1地块清算成本为307,796.71万元,其中乙方实施部分成本为246,567.95万元,包含已实际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预计发生成本106,604.19万元(最终以区级委办局联合审核确认结果为准)。
2、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由丙方致函区财政局,向乙方支付D1地块已实际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由丙方致函区财政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申请支付项目管理费、腾退补偿、周转费合计19,404.66万元。其中,91,312.61万元将专项用于D2、D3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等。
对于乙方实施部分其余的预计发生成本,经甲、乙、丙三方商定,待乙方完成相关单项工作并经确认后,按相关程序于60日内予以支付。
(四)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遣专人负责D1地块的验收及场地交接事宜。(2)配合丙方及时做好D1地块成本支付和成本清算工作。(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D1地块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及费用原则上由甲方负责及承担。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完成D1地块内场地清理等工作并将达到移交条件的场地移交给甲方。(2)过渡期内乙方应继续协助甲方处理D1地块的相关事宜。(3)负责配合提供乙方现状持有的项目前期相关资料。(4)按期完成D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作,确保市政道路在D1地块未来二级建设主体竣工前能够投入使用。
3、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致函区财政局,申请向乙方拨付D1地块相关清算补偿费用。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增加公司现金流入,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