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7-19 0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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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7日,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成置地”)与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签署《海淀区西北旺新村D1地块清算补偿协议》(编号:海综事务-协议-2025-0014,以下简称“协议”),约定西北旺新村D1地块进行收回移交,并根据德成置地投入成本情况予以清算补偿。德成置地于2001年起实施开发北京海淀区西北旺新村项目,西北旺新村项目为北京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政策项目,项目开发至今主要剩余前述D1地块移交、D2、D3地块安置房建设、A3地块写字楼运营销售。

一、德成置地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634200XY

成立时间:2001-05-1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13层

法定代表人:栾京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土地开发整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德成置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持有德成置地20%股权,并通过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9%)持有其78%股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BJNX31C

成立时间:2024-02-0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1层1121室

法定代表人:张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事业单位。承担海淀区规划编制与实施,土地储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开发利用、资产统计、保护修复,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测绘地理信息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分局机关政务服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海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市海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D1地块位于西北旺镇后厂村路西段南侧。南起规划西北旺镇六号路,北至东北旺北路(后厂村路),西起规划西北旺镇中路,东至规划西北旺镇二号路。总用地面积约6.4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公共绿地(最终以规划审批文件为准)。

(三)清算补偿费及支付情况

1、D1地块清算成本为307,796.71万元,其中乙方实施部分成本为246,567.95万元,包含已实际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预计发生成本106,604.19万元(最终以区级委办局联合审核确认结果为准)。

2、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由丙方致函区财政局,向乙方支付D1地块已实际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由丙方致函区财政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申请支付项目管理费、腾退补偿、周转费合计19,404.66万元。其中,91,312.61万元将专项用于D2、D3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等。

对于乙方实施部分其余的预计发生成本,经甲、乙、丙三方商定,待乙方完成相关单项工作并经确认后,按相关程序于60日内予以支付。

(四)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遣专人负责D1地块的验收及场地交接事宜。(2)配合丙方及时做好D1地块成本支付和成本清算工作。(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D1地块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及费用原则上由甲方负责及承担。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完成D1地块内场地清理等工作并将达到移交条件的场地移交给甲方。(2)过渡期内乙方应继续协助甲方处理D1地块的相关事宜。(3)负责配合提供乙方现状持有的项目前期相关资料。(4)按期完成D1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工作,确保市政道路在D1地块未来二级建设主体竣工前能够投入使用。

3、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致函区财政局,申请向乙方拨付D1地块相关清算补偿费用。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将根据协议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增加公司现金流入,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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