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发布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其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长春光机所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1,754,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0%。此次计划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即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11月6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告显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不过,长春光机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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