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
女子在相亲网站结识“股神”
信任之下交出200万股票账户
对方豪言“亏了算我的”
结果亏到亲妈不认
这种情况
亏的钱算谁的?
浪漫开局:相亲网站邂逅“金融精英”
都市现场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24年初,杭州的孙女士(化名)在某相亲网站认识了刘某,刘现场的个人资料堪称“金光闪闪”: 浙大本科、复旦硕士、MIT经济学博士!现在是上海银行高管!拥有丰富操盘经验,股市“大神”!
孙女士一看,这不就是理想型吗?两人火速加了微信。聊着聊着,话题自然就转到了刘某的“专业领域”——股票。刘某偶尔推荐几只股票,孙女士小赚几笔,好感度直线飙升!
(资料图片)2024年2月,刘某向孙女士抛出“橄榄枝”:“明年看,凑点钱,账户给我操作,你反正天天都能看到账户的,我只有操作权限”“本金亏了,我兜底,盈利的部分我抽20个点”。面对“大神”的主动请缨和“亏了算我的”的豪气承诺,孙女士心动了,回复:“哈哈哈,可以可以!”
3月份,孙女士手头有点闲钱。刘某立刻“贴心”建议:“拿些炒股!存银行那点利息我是不干的...叫你我帮你操作你又不肯?”孙女士终于放下戒备:“哈哈哈,真的吗?你还能帮我操作账号吗?我求之不得!我自己炒股心慌慌的!”刘某再次保证:“反正保守点,一年10个点是闭着眼操作!”
2024年3月25日,孙女士将自己股票的账号、密码通过微信发送给刘先生,并转入了200万到账户。当日,孙女士的股票账户亏了3万多,刘某给孙某发微信消息“今天亏3万多,不要慌”,孙某回复“哈哈哈,完全不用担心,我不慌”。
然而,股市风云突变!4月行情急转直下,孙女士的账户资产一路缩水!
2024年4月16日,孙某给刘某发送微信消息“哥,这两天的股市杀疯了啊,有点慌了,心在滴血”,刘小平回复“不要滴,我说了,算我的”。
4月19日: 亏损加剧,孙女士崩溃:“远超我的心理极限了” 刘某承诺:“我下周卖了票给你补仓” 。
第二天(4月20日),刘某改口,称自己账户也亏钱了,没钱给孙女士补仓。
孙女士如梦初醒于4月24日果断收回账号密码。孙女士将账号、密码交给刘某时,账户内总资产为2002765.65元,收回账号、密码时,账户内总资产为1410997.24元,不到一个月,亏损近59.2万余元。
孙女士愤而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及利息!
庭审中,刘某的“精英”面具被狠狠撕下:自称是“浙大、复旦、MIT博士、上海银行高管”的他,真实学历是:初中! 而且还是一个“老赖”! 法院查明,刘某在2018年就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还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直到2024年5月才刚履行完义务!
一审法院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女士与刘某之间形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但是刘某承诺的“亏了他兜底”无效!法院认为,该条款不合理地分配金融市场投资风险,违背了证券市场投资基本原则,诱导投资者误判投资风险,非理性地将资金投入金融市场,积累和放大投资风险,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最终损害投资者利益,故该保底条款违背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应认定该保底条款无效。
事后“补进”承诺有效!必须赔!在孙女士股票账户持续亏损期间,刘某多次承诺“算我的”、“我补进”,这属于事后的保底承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他必须履行!
双方都有错,按责赔偿:
刘某(主责 70%): 虚构身份诱导委托!无资质代客理财!操作不尽责!承诺“补进”又反悔!
孙某(次责 - 30%): 作为有经验的投资者,轻信他人,未核实身份,风险意识不足。
一审判决: 亏损约59.2万,刘某承担70%即41.4万!驳回孙某利息请求。
刘某不服,向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二审案件受理费7514元,由上诉人刘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