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延迟寄发通函的事宜。该公司曾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公告,内容涉及订立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原计划在2025年7月18日或之前(即6月26日公告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发包含该交易进一步详情及上市规则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中的相关资料,中国信达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述上市规则条款,申请将通函寄发时间延长至2025年8月29日或之前。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该豁免申请仍有待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表示将适时根据情况作出进一步公告(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