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最近,某洗发水品牌的“3分钟奇迹”商标引发关注。有消费者质疑,看到包装上的“3分钟奇迹”字样,以为是品牌在描述产品功效,谁知它们是不具备具体含义的商标文字。
一段时间以来,已有数个商标“文字游戏”被曝光:酸奶品牌表示酸奶里除了牛奶、乳酸菌、糖,“其他没了”,结果“其他没了”是商标,部分产品还有其他成分;肉制品包装上写着“土猪肉”,谁料“土”字是商标文字的一部分,与猪肉没有关系;“100%果汁”也不一定是纯果汁,因为品牌的商标里有“100%”字样……
面对这些,消费者态度很鲜明:不欢迎。可在表示反对的同时,也有必要追问一句:商标里的“文字游戏”从何而来?为什么不能禁止?
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对于“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标志”,不仅包括图形,也包括文字。
既然有法可依,为什么商标里的“文字游戏”屡禁不止?
原因之一,恐怕是不少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断注册相关商标,试图用“文字游戏”获得更好的宣传效果,有的甚至屡教不改。
例如,早在2018年,有部分品牌将“手擀面”“手打面”等字样注册为商标后,印在工业流水线生产的产品包装上。事件被曝光后,品牌迅速下架了相关产品。但跟踪发现,被曝光过的品牌又申请了包含“手打鲜粉”等字样的商标。
对于这类企业,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出手,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比如,可以把那些恶意注册、反复使用“文字游戏”商标误导消费者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另一方面,层出不穷的商标“文字游戏”说明,现有的商标审核机制存在漏洞。从规章制度看,商标注册有严格的审查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审查员对商标是否存在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主观差异。而且,不能排除部分别有用心的商标申请人会通过商标拆分、多类别申请等手段规避审查。
最后,对于已经被质疑的“文字游戏”类商标,补救措施必不可少。
我国有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而且检索已经被曝光的“文字游戏”类商标可以发现,有些商标已经被标注为“已失效”“异议”,说明监管部门可以叫停问题商标的使用。
不过,仅有这些还不够。应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鼓励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
总之,商标是企业的名片,更应是市场信用的基石。面对形形色色的“文字游戏”类商标,有必要多管齐下,推动商标回归其本质功能,让市场竞争真正聚焦于产品与服务。(任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