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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国惠拟参与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已于2025年7月16日更名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意向参与认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共0次,总交易金额为0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2,800.00万元。本公司近日收到山东国惠发来的认购意向函,山东国惠及其下属公司有意向参与认购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认购金额不超过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与山东国惠及下属公司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需要累计计算的交易总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山东国惠属于山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25年上半年对本公司原主要股东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山东发展”)进行了吸收合并,截至6月30日,原山东发展持有的本公司A股676,629,446股,H股72,386,000股均正在办理过户至山东国惠的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东国惠及其下属单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其参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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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惠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截至本公告日,山东国惠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收到山东国惠出具的《华电国际股票认购意向函》,其表达了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意向,拟认购金额上限为2亿元,拟参与认购主体为山东国惠及其下属单位,最终认购情况将根据实际报价情况确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与山东国惠及其下属公司尚未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三、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关联方山东国惠及其下属公司有意向参与认购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有利于本公司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财务结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国惠拟参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经过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及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鹏先生、王晓渤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对关联交易事项投赞成票。议案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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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开户事宜的公告》。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山东国惠拟参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山东国惠拟参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了《批准关于成立区域售电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泉城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李泉城先生作为本公司总经理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泉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李泉城先生作为本公司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原任董事陈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职责。李泉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李泉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董事候选人李泉城先生简历
李泉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二年二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风控、金融业务、资本运营、司库建设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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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批准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二、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山东国惠拟参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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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授权签署相关
协议、办理开户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42,8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其中本公司本部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按照募集用途分别开立专户,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文件。
同时,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与相关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履行全部法定及约定程序与手续,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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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离任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收到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陈斌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该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陈斌先生同时申请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该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辞职生效后,陈斌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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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陈斌先生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离任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
二、离任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斌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陈斌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陈斌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本公司董事会及本公司对陈斌先生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