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且将被动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
强制平仓风险及减持详情
截至公告日,睿洋科技持有聚光科技股份57,650,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睿洋科技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将11,300,000股转入中信证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由于其与中信证券的融资融券合约逾期违约,部分股票预计将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
中信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睿洋科技违约合约的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48.73万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25年7月17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也就是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
睿洋科技通过中信证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11,300,000股,融资本金含手续费共计人民币22,526,837.46元(不含利息及违约金),预计总减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睿洋科技 | 境内一般法人 | 57,650,733 | 12.85 | 57,65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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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睿洋科技曾在聚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聚光科技回购。上述承诺已全部到期,且睿洋科技已严格履行完毕。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债权人中信证券将根据市场及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实施减持计划,具体减持价格和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通知,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被动减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此外,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聚光科技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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