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7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60万股。
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兴蓉环境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84,434,721股变更为2,984,008,721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从原数额变更为2,984,008,721元。
债权人相关权益及申报方式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申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颖,邮编610041,传真028 - 85007801,联系电话028 - 85293300 - 8232,联系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 申报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9月1日(工作日:9:00 - 12:00,13:30 - 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申报材料: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履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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