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万博新经济观察)
2025年7月3日,2025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学术年会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法国图卢兹经济学院名誉院长,复旦大学-图卢兹经济学院创新与数字经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联合主任让·梯若尔(Jean Tirole)教授发表题为《数字生态系统中的公平“守门”》的主旨演讲。本文根据让·梯若尔(Jean Tirole)教授现场发言内容整理。本文来源:清华服务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院
Jean Tirole :数字生态系统中的公平“守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清华大学的老师们,早上好!今天,非常荣幸和大家齐聚一堂,我想跟大家共同分享平台经济中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平台相关的一些内容。
我首先和大家介绍我们的分析框架,它是一个非常简化的框架。首先我们会看到一个双边的市场,在其中有主导平台,这些主导平台会把商家、应用者、使用者汇聚到一起,有一些广告商、商家和应用都会在这些平台上提供,而平台作为聚合者把它们聚合在一起并真正发布到市场当中,我们在中国和美国都会看到类似的这些平台。
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欧洲的一些情况。其中首先会涉及到一些内容管理、隐私保护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平台跟企业用户之间密切的关系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公平性的问题,第三方的平台或者第三方的商户是否在获取平台方面是完全公平的,相比于垂直整合到这些平台上的,或者这些平台自营的业务,是否是公平竞争。他们对生态系统的贡献是否会获得平等的补偿,或者他们的贡献是不是平等的。
二是一个新的平台要进入市场时的可竞争性问题。我们在西方会看见搜索引擎市场中谷歌统治市场已经20至25年了。现在随着AI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它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是我们觉得它在未来的15至20年当中仍然是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平台。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中国和美国都会有一些类似的新的数字市场法案,要求我们的商业用户必须有平等地获得核心服务的访问权限。可竞争性问题关注是否有更高效的进入者能够进入到核心市场等等。
芝加哥学派认为没有公平性的问题,他们觉得丰富的生态系统能够使平台提高核心服务的价格,他们没有动机去伤害商业用户,所以他们的观点就是说,不需要去反垄断,因为他们觉得平台其实是一个非常丰富的生态体系,有很多应用程序和商家,如果你有一个非常丰富的生态系统,你就可以向消费者收取更多的费用,这完全没有问题。
但是,芝加哥学派的这个论点有什么问题呢?
首先,它可能会允许平台向消费者收更多的费用。根据他们的理论逻辑,平台作为一个丰富的生态系统可以向消费者收取更多的费用,所以说如果核心市场存在零下限,那可能价格上就会有缺陷。如果进入平台是免费的,消费者可以免费地使用搜索、应用商店、地图,那对消费者来说,价格就为零。但是如果价格是零,这意味着平台可能就需要有一个负的价格,但是其实一个负的价格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如果是一个负的价格的话,那你的成本就无法去覆盖。只有平台获得了补贴,给出负的价格才可能是合理的,所以价格就必须是在零以上。
商业用户方面也会有零下限。因为现在很多的数字App也是免费的,如果在零价格的应用商店当中,竞争是不会起到作用的。竞争只有通过较低的价格竞争对比才会起作用。但如果你已经存在零价格、没办法进一步降低价格了,这时候就会影响到市场当中的竞争。同时,这也可能会影响到商业用户对于生态体系的贡献,没有动机去进行内容和服务的贡献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
苹果、谷歌的应用商店、游戏、流媒体服务等可能会在中间有一个比例的收费,这就涉及公平性的问题,我们需要有一个好的定价帮助我们实现平台对商家的收费和对用户的补偿和访问的公平性上实现平衡。同时,我们也会有监管机构设置收费的上限,比如像Uber Eats ,收费的抽成就是从30%降到了15%,这个费率一直持续到了新冠疫情结束之后。
平台有每个月向消费者收取订阅服务的费用,商家、应用程序和广告商以及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等三种赚钱的方式。平台可能会对比在零售市场、其他市场当中的效益,从而给予更多的支持。对于商家用户的收费,我们需要有监管机构设置上限。
数字时代的边际成本往往是负的。因为提供一个数字产品,很多时候成本不多但可以从中获益。平台可能是通过应用程序广告或者其他途径吸引到了消费者,边际成本为负,但是一旦吸引到了消费者又能带来额外的收入。这意味着程序世界的竞争跟物理世界的竞争完全不同。物理世界的竞争可以通过降低价格来起作用,但一旦已经处于零价格的状态,就不能进一步降价了。零下限的情况就需要我们有公平和安全的守门人,通过守门人来解决平台挤压第三方应用利润的情况,避免平台变成一个垄断企业。
平台中间费用太高,商家可能会绕过平台,直接去找消费者进行沟通。商家可能第一次通过平台获客,下一次为了避免平台收取高额费用,会选择直接跟消费者联系,从而产生去中介化的情况。平台为了应对去中介化的情况也会制定它的策略,比如它会有一系列的政策对商家进行约束,避免出现消费者和卖家之间的直接的沟通,惩罚或者限制有出现这种绕过平台直接跟消费者对接的情况或者行为。再如会降低直接联系消费者的商家在搜索结果当中的曝光率;以及对消费者来说,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通过各个渠道获得的价格一样,导致没有必要绕过平台。平台还可以将中介费转化为固定费或者一些固定的费率,例如劳动平台上会出现有一些递减费用的情况,如果购买量较大,可以从收取20%的费用降低到收取5%的费用,通过这种递减费率的方式来尽可能地减少去中介化的情况。此外,平台也可以选择通过广告的方式来获利,而非收取中介费。
从理解商家费用的角度或者从监管的角度去切入,我们希望能够实现低的接入费用,也就是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定价原则需要得到遵守。我想要强调的是,经常会存在平台垄断的情况,平台垄断可能会导致接入的费用过高。在市场平台构建过程中,需要避免出现对商业创新的过度模仿或者抢占他人商业模式的方式,第三方应用不应该面临过高的利润压榨。同时平台不应该激励自我偏好的服务,应该为新的应用创新提供良好的激励。但是价格为零也并非是我们想要的情况,因为大部分获客的成本是由这些平台所支付的,平台给这些商家提供了一个更低成本地去获客的机会。
综上,我想强调的就是平台的接入费用需要得到平台审慎的处理。平台越做越大,随着规模经济的实现,他们能够不断地向消费者以及向这些商户两头收费而且越收越多,出现不可避免的平台垄断的情况。现在我们在管理这些大平台的时候,也会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要求苹果建立多个应用商店带来一些市场竞争。当然并不是有更多的竞争就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对平台接入费方面的监管多做一些努力。我们需要保护可竞争性,确保未来的平台,特别是占主导地位的平台至少需要提供多重接入并且无独家的要求,就是说不能要求这些应用只选择自己的平台,而排他性的不选择其他平台,以实现更高的效率。另外,商业应用尤其是对基于人工智能的应用也需要去提供更多在不同服务之间切换的便利性,不得将来自不同服务或者第三方获得的数据进行合并等等。
总体来看,平台经济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一个高度复杂的问题,同时带来机遇与挑战。我们现在仍然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当中。我们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去收获机遇,并且去克服风险。虽然当前多边主义面临挑战,但是我们依然需要强调建立协同性、智能化的监管非常重要。监管不能遏制创新,要能够为创新提供支持并且使市场失灵问题得以解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