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7日丨ST金鸿(000669.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华东公司”或“转让方”)于2024年5月与泰安创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办公楼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近日华东公司收到了受让方依《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出具的《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
2024年5月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华东公司积极进行办公楼的房产证办理事项。受建筑物手续、华东公司涉诉案件等原因影响,截至目前《买卖合同》约定的办公楼尚不满足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条件。根据《买卖合同》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第1点之约定:“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乙方有权退房”。2025年7月17日,受让方向华东公司依据该条款出具了《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同时,受让方表示“不追究贵方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