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 马青(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张彦君
▲整形机构暑期迎来越来越多的稚嫩面孔。图/央视新闻截图
据央视新闻报道,整形机构迎来暑期咨询高峰,其中有越来越多的稚嫩面孔,最小的年仅11岁。据医生介绍,前来咨询的项目已从割双眼皮、隆鼻,拓展到填脸颊、打水光针、瘦脸针等。有的孩子是家长带来的,有的则是自己来咨询。整容低龄化,正在变成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医学专家早就提醒,除了唇腭裂、小耳畸形等外,不建议未成年人做医美整形。因为18岁以下面部骨骼尚未定型,接受整形手术会严重干扰自然发育,造成永久性伤害;抗衰老类医美对年轻肌肤是破坏而非保养,反而加速皮肤老化。所以,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青少年咨询整形美容项目必须有父母陪同。
然而,一些不正规的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伦理,协助伪造年龄、绕过监护人同意,给未成年人做医美整形。这些机构在做宣传时,会打出“早做早变美”“割双眼皮三天恢复”“少女打水光针抗早衰”等误导性信息,把复杂且充满风险的整形医疗过程包装在简单的逻辑外衣之下,诱导未成年人。
青春期的孩子本身处于心理和身体的快速发育期,对自我形象正是敏感的阶段,同时,因为缺乏稳定的审美定位和价值认知,容易被外界影响。如今,社交平台上满满的滤镜美颜和夸张叙事,更易引发孩子对自身容貌的否定性判断。
比如,算法机制一旦识别出相关兴趣标签,就不断推送同类内容,加剧焦虑。医美广告和变美类内容往往使用“素人逆袭”“普通人也能拥有明星脸”等话术,隐含对“原生容貌”的贬低,强化“你不够美”的心理压力,极具误导性。对此,显然要加大治理力度,相关平台理应受到广告法规制。
今年五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其中特别强调,医疗美容广告通过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之外的其他媒介,以未成年人为对象,推介不以疾病治疗功能为目的的医疗美容项目的,属于违反广告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查处。
但问题在于,相应平台对内容展示缺乏有效的年龄识别与分级机制,很容易规避法律的约束。因此,除了对明确违反法律的医美机构严厉处罚之外,更要考虑全链路治理。
比如,推动平台内容分级,对涉及整形医美的广告,在推荐机制上设置“未成年人不可见”的防火墙。再如,对含手术展示、整容对比等相关话题,强制打上“未成年人不宜”标签,并限制其在未成年人账户中的曝光。
更进一步,还应规范医美广告的表达边界,遏制“审丑”营销、“容貌羞辱”或夸大效果的倾向,避免通过贩卖焦虑引流获利。这些日常管理,都需要平台承担起更严格的审核把关责任。
令人担忧的是,现实中,还有不少整形咨询是家长陪孩子来的。有家长也被广告忽悠了,相信“早做恢复快”,有的则是希望孩子形象更好,甚至把整容当作升学奖励。有的成年人自身没有建立起成熟的审美价值观,相信“漂亮可以带来更多利益”,但这不是对孩子好,而是家长把社会焦虑转嫁到了孩子身上。这必须引起警惕。
说到底,治理整容低龄化乱象,平台要守住技术底线,监管要划清合法边界,学校要传递健康审美,家庭要给予自信和安全感。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但前提是,要引导孩子们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美”,这非常重要。如此,方能尽早让整容低龄化乱象“强制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