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台湾光复是抗战胜利的重要成果,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前赴后继、浴血奋战铸就的伟大胜利,值得两岸同胞共同纪念。台湾光复的历史无可辩驳地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同胞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在所谓“团结十讲”中妄称,“因为马关条约割让给日本,所以台湾跟中国的关系也就没有了”,不提台湾光复历史,是选择性遗忘,是歪曲“二战史观”,破坏“战后秩序”。赖清德不断进行谋“独”挑衅,大肆兜售“台独”分裂谬论,罔顾历史事实,粉饰美化日本殖民统治,背叛民族,令人不齿。
台湾光复构成了当代中国主权和版图的基本样貌。近代以来,中国边疆危机日甚,主权和领土完整屡遭破坏。1894年7月,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次年4月迫使战败的清朝政府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收复台湾的主张。1936年7月,毛泽东同志接见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时直接指出,中国的迫切任务是收复所有失地,而不仅仅是保卫我们在长城以内的主权。这就是说,东北必须收复。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台湾。1937年5月,他在与美国记者尼姆·韦尔斯谈话时再次重申:“中国的抗战是要求得最后的胜利,这个胜利的范围,不限于山海关,不限于东北,还要包括台湾的解放。”全面抗战爆发后,光复台湾成为全国各界的共识。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发布对日宣战布告,宣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并宣布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1945年9月,日本签署《日本投降条款》,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同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由此,通过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赖清德妄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未拥有台湾”,这是无耻的滥言。正是在中国人民浴血奋斗之下,台湾和澎湖列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中。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其中包括对台湾的主权。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也决不允许分割,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从未改变也决不允许改变。
台湾光复是战后世界及亚洲国际秩序的标志。随着国际反法西斯战线的逐步形成,中国收复故土失地的主张成为同盟国的共同立场,也成为战争成果的主要标志和战后秩序的重要内容。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在中国政府正式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之后,没有国家对此结果提出实质性异议或反对,这意味着在战后国际法上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得到了普遍承认,使之不仅成为亚洲结束战前旧秩序、开启战后新秩序的标志,而且得以在战后长期存在并被世界各国视为基本规则。
赖清德妄称“2758号决议,仅处理联合国席次代表问题,并没有牵涉台湾”,这是对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歪曲解读。1971年10月,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作为战后国际秩序的标志,联合国的立场及其决议表明国际社会对于台湾国际法地位的认知已然规则化,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共同构成了国际社会在台湾问题上的基本政治立场。同时,迄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183个国家,都承认并承诺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可以说,一个中国原则的确立,是战后国际秩序的主要内容和标志。
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彻底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台湾光复是全体中华儿女面对日本共同抗战、以铮铮铁骨铸就的胜利成果和历史荣耀。两岸同胞要共同铭记抗战历史,捍卫台湾光复、回归祖国的胜利成果,坚守民族大义,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共促祖国统一,共同实现民族复兴伟大梦想。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汪 滨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台湾与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