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临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未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免去彭龙先生的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彭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免职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补选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卫锋先生当选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1日(周五)下午14:00在公司生物城园区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审议《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事宜以公司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日
至2025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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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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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ydsw@eastonpharma.cn)、信函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证券事务部收,电话:028-86106668,邮编:610219(信函上请注明“苑东生物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行政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电话:028-86106668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7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彭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无法正常履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免去彭龙先生的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职后,彭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彭龙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免职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免去彭龙先生独立董事的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职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李卫锋先生当选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卫锋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介
李卫锋,男,198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3年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9月至2020年3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中心主任、产业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4年4月至2025年2月任北京牛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协氢(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25年6月27日当选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佳华科技(688051.SH)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