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夏日炎炎,游泳馆里又下起了“饺子”,尤其是孩子成了游泳馆消费的主力军。然而据北京晚报报道,不少游泳馆的安全保障措施却令人担忧,救生员“带病上岗”的情况非常普遍。
一家游泳馆内,救生员座椅上没有人值守。图据本端
据报道,多家游泳馆内,教练员和救生员为同一人。6家游泳馆中,只有1家有救生员在专门“坐班”,救生员脱岗情况十分普遍,安全管理之松散可见一斑。更严重的是,本该严苛、专业的救生员招聘却沦为走过场,一些经营者甚至对救生员无证以及持假证上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国家要求游泳馆设立专门的救生员岗位,就是因为游泳的危险性相对较高。在突发紧急情况时,有资质、懂应急、会施救的救生员,能够帮助游泳者化险为夷,减少事故发生。然而从现实看,一些游泳馆经营者要么置国家规定于不顾,就算配救生员,也不在乎救生员的专业资质、救援能力和日常管理。放任救生员“不务正业”、默许救生员带病上岗,无异于给游泳安全保障暗中“注水”。
救生员配置管理不规范,是对游泳者特别是孩子安全的不负责任。发生在游泳池里的悲剧并不鲜见,救生员岗位职责也屡屡成为热议话题。2023年10月,四川盐源县一名男孩在泳池内不幸溺亡,救生员当时并不在现场。2024年8月,西安一14岁男孩健身房泳池溺亡,3名救生员无一人在岗。一些经营者仍对救生员的招聘和管理不以为意,不过是为了节省成本,殊不知,安全是最不该节省的那一项,哪怕眼前的利益赚得再多,一次安全事故就会功亏一篑。安全与逐利,本末倒置的后果,谁都承担不起。
防止救生员“带病上岗”“一专多能”,不能指望游泳馆经营者良心发现,更需监管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没有配备救生员,或者救生员资质不够、随意脱岗、持假证上岗等违规行为“零容忍”,才不至于让更多人遭遇危险甚至不幸。
救生员是关键时刻去救命、能救命的,血泪教训就在眼前,糊弄不得、儿戏不得。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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